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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提高了對大型國有企業進行海內外並購及設立合資企業時的出資限額,從而給它們以擴張方面更大的自主權,以提高其全球競爭力。
印度政府12月24日發表聲明宣佈,只有那些過去3年中的年均銷售額超過2500億盧比(約合55億美元)的國企才有資格獲准放寬投資限額。這些國企在國內外進行並購時,可出資最高達500億盧比(約合11億美元)。
印度資訊與宣傳部部長安比加·索尼說:“這個名為‘珍寶’(Maharatna)的計劃意在給予大型中央公共部門企業更大的授權,以擴大其運營範圍,成為全球巨頭。”
印度政府沒有說明哪些國企符合“珍寶”的標準。但彭博社匯總的資料顯示,印度最大的能源開採商——國家石油與天然氣公司,以及最大的市政企業——國家熱電公司符合新政策規定的銷售業績標準。
此前,印度政府已將18家國企列為“瑰寶”級(Navratna)企業,允許他們進行最高達100億盧比(約合2.2億美元)的並購而無需政府的批准。
印度政府還表示,入選的“珍寶”級國企用於參股合資企業和並購的資金,不能超過其淨資產的30%。
由48家國企股價構成的“印度國企指數”今年上升了79%,與孟買證交所敏感指數(Sensex)的漲幅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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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8日刊載於本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