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眾多國家都制定了避稅地黑名單。綜觀各國的黑名單,有些讓人哭笑不得,頻繁加入或刪除某些國家僅僅出於政治因素。
一個國家的避稅地黑名單常常會被另一個國家不假思索的複製過來,例如,數年前委內瑞拉曾照搬墨西哥的黑名單,卻沒有意識到自己也在這名單中,當然這個問題後來得到了更正。有一些位於黑名單上的國家已經不存在了,而還有一些則是不恰當地被列入名單中。一些熱衷於制定黑名單的國家也會被其他國家列入黑名單,例如,立陶宛的黑名單上早已有了委內瑞拉的名字,而最近,委內瑞拉的黑名單上赫然出現了立陶宛。
儘管曾經制定過避稅名單的作者從未想過這些地方會超過五六十個,但實際上,一個國家的黑名單上往往包含了大約150個國家和地區,有些地區是重複出現的。例如,有的黑名單上有海峽群島(Channel Islands),有的則列入了格恩西島(Guernsey)、澤西島(Jersey)以及其他一些單個小島,而所有這些島嶼構成了海峽群島。
倫敦大學瑪麗女王學院菲力浦•貝克(Philip Baker)教授多年來都會為其學生提供避稅地名單。他已將這份名單修改過數次,如今有大約150個管轄地位列其中,許多地方都是其他黑名單中未曾出現過的。貝克教授之前的一名學生就曾將這份名單提供給了一個正準備列此清單的國家,該國採用了這份名單,更有一些國家不僅照搬這份名單,還添加了其他所有名單上的不同國家。
許多黑名單上的管轄地都是有問題的,有一些甚至是不存在的,例如:烏克蘭名單中的Damask,不知道這究竟是哪個國家,在什麼地方;還有太平洋島(Pacific Islands),這個被阿根廷、墨西哥和委內瑞拉列入黑名單的地方是哪個國家,在什麼地方;奧斯特拉瓦(Ostrava)倒是確實存在的,位於捷克共和國境內,可是這是一個自由貿易區,切什姆島(Qeshm)也是存在的,位於伊朗境內,都同樣被上述三國列在黑名單中。
國際組織的黑名單
一些國際組織也會發佈類似黑名單,如經合組織(OECD)和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小組(FATF)。儘管國際組織的名單在制定時比一些國家更謹慎,但依然常常建立在政治因素的基礎之上。例如,經合組織就從來不曾將其成員國列在黑名單上,但事實上,許多成員國的政策都比其名單上的國家更有利於避稅。
作為其消除不利稅務競爭策略的一部分,經合組織列出了包括41個離岸地的大名單,並要求這些離岸地與經合組織合作,取消這些地區不利的稅收政策。巴巴多斯、馬爾代夫和湯加都已經通過努力成功地消失於避稅黑名單上了。另外35個管轄地也已做出承諾將進行稅收改革。剩下的三個國家——安道爾、列支敦士登和摩納哥已被定性為不合作避稅地。當然,做出承諾的35個管轄地並非都可以實現其承諾。
位於巴黎的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小組也會定期公佈其不合作的避稅國家與地區名單。特別小組將這些管轄地明確定義為反洗錢不力的國家。特別小組將對規定時間內未能彌補不足的國家採取強硬措施。到2008年,曾被定義為不合作的全部23個國家和地區均符合了特別小組的要求。
各國黑名單
許多國家都有非正式的避稅地名單,稅務部門會將其視為黑名單。還有一些國家擁有正式的法定黑名單,這類黑名單對來自於名單上國家的收入以及流入這些國家的支出有著特別的監管作用。以下列舉一些國家的正式黑名單:
阿根廷:阿根廷政府認為,該國納稅人與名單上80多個低稅收管轄地的公司進行的交易,沒有按照正常的轉移價格規定。該國黑名單對於本國納稅人處理全球範圍的所得稅也是有重要意義的。
比利時:2003年比利時皇家命令(2003 Belgian Royal Decree)列出了35個避稅地,基本無異議。
巴西:巴西聯邦財政部於2002年列出了一份包含50多個低稅收管轄地的大名單。同時,即使大名單上沒有出現,但只要一國個人所得稅率低於20%,都被認為是低稅收國家。此外,巴西還將所有對財產所有權施行保密原則的管轄地都視為避稅地。該國政府對所有與低稅收管轄地的交易徵稅更高的預提稅。這類交易同樣適用轉移價格規定的監管。而繳付與阿根廷、德國、義大利、印度、荷蘭、美國及烏拉圭等國的利潤與傭金不用徵收更高的預提稅,這些國家都是沒有問題的。
厄瓜多爾:厄瓜多爾政府於2008年2月公佈了一份涵蓋約90個避稅地的黑名單,這份名單與之前墨西哥公佈的十分相似。與這些地方做生意的厄瓜多爾公司必須提交單獨的轉移價格報告。付與這些國家的紅利需另徵收0.5%的外逃資本稅。
義大利:為加強2000年實施的義大利受控外國公司立法,該國於2001年出臺了避稅地黑名單。隨著賽普勒斯和馬爾他加入歐盟,義大利的名單上也不再出現這兩個國家。自2006年以來,義大利對於所有間接來自於黑名單國家的利潤均徵收相應稅收,即使這些利潤是通過位於避稅地外的中間企業流入亦如此。
韓國:韓國政府業已實施相應稅收立法,以拒絕降低所有由韓國付往避稅地的投資所得的協定預提稅率。目前,韓國這項法律僅適用於納閩島(Labuan,位於馬來西亞)上的離岸地。位於這些地區的公司需要繳納27.5%的特殊稅款,而非韓國與馬來西亞其他地區確定的更低的稅率。
立陶宛:立陶宛黑名單上列有60多個避稅地。立陶宛公司付與註冊於這些地方的公司的費用一律需繳納15%的預提稅。通常在這些國家被加入到黑名單一年後開始執行。
墨西哥:墨西哥境內公司和個人需要為其來自全球範圍的收入納稅,包括大部分來自于稅收優惠地區的投資未分配收益。目前,該國所得稅法中列舉的避稅管轄地已經超過90個,並且每年都會更新。
波蘭:波蘭企業所得稅法要求所有企業必須提交涉及與黑名單國家交易的詳盡檔。該國的黑名單是建立在經合組織名單基礎之上的,但是波蘭還添加了奧爾德尼島(Alderney)、香港、澳門和薩克島(Sark),並刪除了聖馬利諾。此外還有一份覆蓋眾多轄區行政與金融服務的名單,包括比利時、哥斯大黎加、賽普勒斯、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香農機場地區)、盧森堡、馬德拉島(Madeira)、荷蘭、西班牙(巴斯克和那瓦勒協調中心)、瑞士、義大利的里雅斯特(Trieste)、土耳其自由區以及阿聯酋等。
俄羅斯:2007年11月,俄羅斯財政部公佈了一份包含45個管轄地的避稅名單,這些地區或是推舉十分優惠的稅收政策,或是並未向俄羅斯稅務部門提供足夠的相關資訊。來自於這些地區公司的利潤進入俄羅斯無法享受其他地方公司享受的零稅率參與免稅的待遇。其中最重要的國家就是賽普勒斯,長久以來俄羅斯人都鍾情於在此地避稅。
西班牙:西班牙皇家條例列出了約50個避稅地。與西班牙簽訂了TIEA協議或稅收條例的管轄地則不屬於避稅地。
烏克蘭:烏克蘭政府每年都會更新其避稅地名單。境內公司從黑名單地區獲得商品或服務,只能減少85%的企業利得稅及增值稅納稅成本。
委內瑞拉:委內瑞拉稅務機關于2003年曾發佈命令,包含了一份最新的低稅收黑名單,目的在於有效管理受控外國公司。與委內瑞拉簽訂了稅收條例便於資訊交換的國家即使某些稅收政策十分優惠,如:所得稅率低於20%,依然不包含於這份名單中。2003年的名單刪除了之前的21個管轄地,包括哥斯大黎加、薩尓瓦多、瓜地馬拉、立陶宛、荷屬安地列斯、尼加拉瓜、巴拉圭和南非等等。其中一些國家是其他國家黑名單中從未出現過的。
英國:英國財政部擁有保留權力製作這份避稅地名單,所有位於這些地區的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ies)都需自行繳稅,包括之前享受特別免稅的公司。這將會影響到在實施不公平稅收地設有分公司的企業。財政部需在得到議會明示同意後方可實施此保留權力。相對應地,英國還有兩份白名單。位於其中一份名單國家的公司不會涉嫌逃避英國稅收;位於另一份名單國家的公司只要不通過採取特定手段獲得利潤,就不會涉及到逃稅問題。愛爾蘭如今已將其企業貿易所得稅降低到12.5%,已經被英國從第二份白名單中排除了。
美國:美國前總統比爾•克林頓2000年預算案中提到需要建立這樣一份黑名單,從而限制涉及這些地區的交易從稅收中獲得更大利益。這份提案要求納稅人每年申報其付與這些地區的金額,且付與這些轄區的稅款不享受外國稅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s)。如今,正有待美國國會裁決的兩份議案提議發佈避稅地黑名單,議案中的一些國家甚至已經與美國簽訂了稅收條例或者資訊切換式通訊協定。美國人似乎未經思考地將所有這些國家從美國國稅局15年前的一份非正式避稅地名單中照搬過來。
其他國家:智利、哥倫比亞、希臘、匈牙利和秘魯也都在過去幾年相繼設立了避稅地名單。
復仇:巴拿馬已經採取行動,將所有把巴拿馬列在黑名單的國家也列入其本國黑名單,並且來自於這些國家的企業和個人是無法與該國政府有任何合作可能的,包括所有涉及到巴拿馬運河的項目。
2008年10月9日刊載於本會網站